.刘忙的别墅 .  
该博客的主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2008.09.03 22:03:00 
 盒子  
盒子关上,密室炼丹,打开,透气。我让它变得更有弹性,那是盛放烟花爆竹的盒子,游戏规将被改写。
一个小想法,偷懒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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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14:11:00 
 当一回大爷  
最近事情太多,没弄博客,看链接好友都扛着锄头翻土施肥的,也只好不当懒汉,秋天到了嘛。
埋头写作有一年了,该学的基础课程差不多了,龟仙人给绑的铁护腿卸下来,身轻如燕。讲个小时候的故事。在幼儿园画画,老师奇怪这孩子怎么画得这么好,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再大些,这孩子被认为有天赋,并发现自己的画居然和梵高有意曲同工之妙,在未看他的画以前。结果呢。孩子长大以后放弃绘画,开始做平面设计师,他从没那样厌烦图片和色彩,因为一切只是讨好甲方,让稿子快些通过,自己好拿钱。
那么,我没力争当个一流设计师无疑是绘画大师阴影造成的结果,而后选择写小说。这证明我还没长大,当同龄人已经事业有成时,我还在找呀找地找理想。
昨天算了笔帐,写小说和做设计哪个更有价值。先说做设计:我做得最多的是楼盘平面整体设计,大盘也做的不算少。从VI到广告执行,全套。随便弄一弄,月收入不会低于6千到1万,多熬点夜,可能更多。从社会影响上看,做一套设计至少有几千客户会看,从LOGO到DM,楼书、户外广告、道旗等等。还不包括他们又让亲戚朋友看的,算上报纸覆盖面,影响力更大。
下面再说写作:发省级刊物对我来说应该已经不算很难,国家级刊物会有些障碍。省级刊物,比如我去年发的某刊,可能每月只有上千印量,大部分是发给作协内部人员看的。一篇小说有十个人认真看就不错了,怪稿费少,写一年不如工作半月的收入?还是从自身检讨吧。

前段时间某个很照顾我的刊物给我做了个在线访谈,本来贴出来,后来又删除了。因为我觉得里面只有一个对话稍微有点意思。有文友问我是否晚上写作,我说不一定,并打了个龟兔赛马拉松的比方。知道乌龟为什么赢?不是兔子中途偷懒睡觉,是乌龟比兔子长寿。
从这点上看,我本质上是安于享乐的,包括我羡慕的生活,不是在某一方面取得很大成功,而是真正的愉悦。记得以前看王小波某篇杂文,里面谈到一位农场主没炫耀他的羊和牛有好多,而是告诉小波,我会自己修割草机。我喜欢这样的人,朴素智慧,真正的素质。那么,多活那么多年,也是向这位农场主靠拢。
最近抽空看了些电影,<功夫熊猫>和<木乃伊归来>都很好,最好看的还是昆汀的《杀出个黎明1》。昆汀导演的大部分电影我都看了,这部和《低俗小说》、《落水狗》一样爽。前半部分是绑架、袭警,后半部是吸血鬼。昆汀想表达什么,主题思想?什么都没有,就是取悦自己。
现在越来越讨厌只玩形式和技法的小说。中国从来不缺乏形式,小说还要故意造成障碍的形式干嘛?这类形式从智力上看,也没法和围棋、数学题相提并论。《橡皮》、《窥视》、《跳房子》看了部分就扔了。小说家千万别扮演哲学家和科学家的角色,这样写在今天看来已经不是先锋,是嚼剩下的口香糖。相反,我把美国那位不怎么出名作家写的《帝国瀑布》到处推荐,我本人已看了两遍,还会再看。我能读到里面的喜悦和悲悯,那是真正的“人性”,我就很想写一部那样的长篇。设计为物质生活储备,小说取悦自己,然后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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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j0408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2008.08.10 23:03:00 
 九型人格  
做了个九型人格测试,第一次测,“完美”7分,“领袖、能力”8分,“忠诚”7分。
第二次,“完美”9分,“智慧”8分,“领袖、能力”9分,“艺术、自我”7分,“忠诚”8分。
结论:要么我本人性格过于复杂,要么全是扯淡。其实一开始,我就觉得把人这么划分很可笑,好象把肚子拿刀剖开,数器官似的。比弗洛伊德的学说还糟糕(我迷信过他),解闷玩倒是可以的,提供一下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510310.ht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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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8 18:43:00 
 《荔枝》(载《黄河文学》08年8期  

刘小冀

 

谭海文从旅馆醒来,已近午时。虽说上了闹铃,但手机没响,这让他感觉不对劲。洗漱完毕,他觉得有些饿了,于是从二楼下来,打算去附近餐馆吃饭。他所住的旅馆正对菜市场的小路,门口的鸡屎和西红柿皮令人反胃。回旅馆用餐也是不可能的,昨晚他就受够该死的牛肉盖浇饭,好在只扒了几口,他难以想象自己朝光滑瓷砖上喷射的样子。今天下午三点半,他将乘火车回家,该办的事已经办完,当然他也不是特别期盼回去。

顺着矮墙向前走,能看见炸土豆的女人,下象棋的民工,一位高细的少年不停地往荔枝上喷水,好让它的色泽更鲜艳些。他停下来,看着带刺的红色小球发愣,似乎忆起点什么。这让他不快,于是把目光从堆荔枝的车上挪开。有人不小心撞上他的肩膀,他摇晃了一下,回头去看,没看到撞他的陌生人,却见一位女士正弯腰拾荔枝。女人手中装荔枝的袋子破了,一旁的小女孩帮着她捡。女人额头在阳光下泛起乳白色,发髻规规矩矩地笼在脑后,他对这样的女人没兴趣,但就在他转身那一刻,小女孩的声音拽住他的脚步。

“妈妈,吃完饭才能吃荔枝吗?”女孩盯着掌心那枚荔枝,说。

“如果你能保证回家做作业,可以先尝一颗。”女人笑说。

“做完作业就吃两颗。”女孩伸出指头讨价还价。

“除非我没发现错误。”女人笑着站起来。

女孩已经把手中荔枝剥开,拿嘴吮着,先咬掉一半,再把剩下的塞进嘴里。谭海文此时已看清女人盘圆的脸,端端正正的,不算漂亮,却是熟识的。女人此时也看到他,起初有些惊讶,很快便笑露出小虎牙。这是她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谭海文知道自己不能避开了。

“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他上前对女人说。

“真是的,来成都也不和我说一声!”黎静嗔怪说,“是来出差吧。”他点头称“是”,为了掩饰窘态,他连声称赞她的女儿长得漂亮。在母亲提示下,女孩不情愿地叫他叔叔。事实上,名叫豆豆的小姑娘正睁大眼睛,揣摩母亲和陌生男人的关系。

谭海文和黎静寒暄片刻,黎静邀请他中午到她家吃饭。他本想推辞,不过听黎静说她丈夫不在家,他又犹豫不决了。“是下午三点半的火车吧,能赶上的。”黎静再三邀请,说自己家离这不远,步行的话,十分钟就到了。“小豆子,愿意让谭叔叔去我们家作客吗?”黎静冲女儿眨着眼睛。小豆子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谭海文,勉强点点头。

去黎静家的途中,谭海文反而无话可说。探究以前恋人现在的生活,显然不礼貌,缄默不言也不对,至少从前他是不停地说,她则安静地听的。他向她介绍了近几年的生意情况,因为房地产过热的缘故,装潢的活接连不断。这次来成都出差,是给某大楼做工装,他并不担心尾款难收,早在他来成都以前,关键人物就打点好了。轮到她说时,她并没表现出太大热情。黎静和从前一样,语气平淡,没逻辑没亮点。多了丈夫和孩子的她更像随处可见的女人,谭海文知道这是个卑鄙的念头,只有内心阴暗的人,才盼望过去的恋人生活不如意。

黎静住在一幢旧楼里,从外观来看,至少是八十年代修建的。从踏进楼栋的那一刻开始,谭海文不免心生感慨,家中简陋的陈设更是令他担忧。倘若当初他们结婚,情况一定不是这样,虽说他有黎静现在的电话号码,但他只在过年或重大节日里打过。他不愿过多过问她的生活,他一直这么做。

黎静在厨房做饭,让谭海文辅导小豆子做作业。女孩昨天在外面玩了一天,今天该补上了。小豆子的暑期作业本上画着圆形、三角形和五边形,他没想到一年级的题目也会这么复杂。小豆子咬住铅笔头,刚填好一个空,就用橡皮头擦掉了。她歪头抿唇的样子和母亲一个样,不是烦恼也不是思索,而是神游天外。谭海文笑着告诉她,不能把铅笔头放在嘴里咬。“小家伙,会成龅牙的。你想变成《功夫》里的‘包租’婆吗?”他说。女孩并没被他的话吓倒(也许她没看过那部电影),她拿铅笔支住太阳穴,回脸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妈妈的?”

“很久以前。”他一边说一边玩她朝上扎的小辫子。

“比爸爸还早吗?”小豆子甩开他的手。

“妈妈没告诉你?”

见小豆子摇着头,谭海文的心不由得缩紧。黎静怎能这么快就把他忘了?他们上初中就认识,高中又在一个班,大学四年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依然保持亲密关系。正因为相识太久,他们才没能走到一起,他以为这是命运,虽然她试图挽回过。

小豆子没再提问,这使得他的心绪略微平静。看着眼前的女孩,他不由设想自己和黎静结婚后的种种可能:在同一屋檐下吃饭、睡觉、养孩子,一直将这样的生活维持到晚年。黎静属于逆来顺受的人,没特别爱好和兴趣。倘若他说某人不好,她也会觉得那人没她想象中善良;倘若他要去爬山,她便会放弃去海滨游泳的打算,并真以为这是最好的决定。和她在一起的十多年中,生活的指针永远停留在过去,他闭上眼睛也知道下一刻度将指向哪里,这让他腻烦,有劲却使不出来。

“小姐少爷们,开饭了!”黎静在厨房里喊了一声。小豆子腾地从板凳上跳下来,去客厅吃饭。黎静把菜和汤一样样端上桌,给谭海文盛了一大碗饭,小豆子则是一小团米饭。

“你的口味一直清淡,尝尝看怎么样?”黎静对谭海文说。

谭海文用筷子夹了和黄瓜一起凉拌的粉丝,爽润滑口。他又用勺兜来番茄汤喝,正合他的口味。

“家常菜,比不上你在外面山吃海饮的。”黎静一边给小豆子盛汤,一边对谭海文说。

谭海文放下筷子,抬眼去看黎静。倘若这话是从别人口里说出来,他以为是讽刺,但黎静不是,她没那样拐弯抹角的心。

“你刚才说什么了?”谭海文问黎静。

“是不是哪里错了?”她低头喝着汤,看上去不大自在。

“你刚才提到‘少爷’。”他笑说。

“真说了?”她不好意思地把脸侧向一边。从前每次叫他吃饭时,她都会这么称呼他。

“那时我还不会做饭。”他被眼前的情形所打动。倘若中间不是隔了小豆子,他不能肯定自己不去摸黎静的手。

“是啊!太久了,一时还改不过来。”现在她是敢看他了,脸颊的红色却溜到耳根。“你现在还……”她的话还没说完,小豆子就在一旁叫起来。

“你们在说什么呀!我——听——不——懂!”女孩没把剩下的汤喝完,另一只碗中的饭压根没动过。小家伙捂住耳朵,从板凳上跳下来,趴在沙发上玩她的“维尼熊”。她扯住小熊的耳朵,又用手指去抠它的眼睛,像是在和敌人搏斗。谭海文这才明白女孩一直在监视他们。

“别这样,小豆子,你会把它弄痛的。”黎静起身过去,坐在沙发上对女儿说。小豆子捂住耳朵说“不听不听不听”,黎静便挠她痒痒。小豆子咯咯笑着在上面翻滚,把沙发弄皱了,重新坐好,冲谭海文扮怪脸。她把两只耳朵朝上揪着,吐出舌头,露出眼白。黎静歉意地告诉谭海文,小豆子被父亲宠坏了。谭海文笑说,“我想她是在吃醋。”

“她没见我这样和陌生人说话。”黎静说。

“我也算陌生人?”刚说完,谭海文才发现自己失口。扇了自己一嘴巴之后,他和黎静都笑了。

小豆子能回到饭桌上,多半是因为母亲答应她饭后可以吃荔枝。这次她没和谭海文捣蛋,乖乖地把饭和汤都吃完了。黎静收拾碗筷时,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打完电话,她从窗前过来对谭海文说,“他一小时以后回,电缆厂下午放假。”

“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先走一步。”谭海文看了看时间,说,“火车也快进站了。”

“没关系,我都告诉他有朋友来了。”

“如今在家都是你说了算?”谭海文说这话时,舌头开始打卷。

“谈不上,互相包容吧。”

“嗯!恩爱夫妻。”他替她把话说完。似乎这么做,他就不会发酸。

“你呢?也还好吧。”她轻声问了他一句。

“我去洗荔枝。”谭海文没等黎静说话,便拎起塑料袋去厨房洗荔枝。他把荔枝倒进筲箕,拿水淋着,用手去搓上面灰尘。外壳上的小刺扎他的掌心痒痒的,像被蚊子咬了。他和黎静都爱吃荔枝,相识那么多年以来,每年夏天他们都会吃个尽兴。因为荔枝有“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四五日香色尽去”之说,他们每次都买最新鲜,最贵的。荔枝买回来,他和黎静便躺在出租屋的床上一边吃一边看电视。上大学那阵子,他们没住寝室,和同龄男生一样,谭海文只是为和女友亲近一些。“我真想这样过一辈子。”他这么对她说,而她也点头同意。当然,他的话中除了一年四季都能吃上荔枝那层意思,还要加上做爱、成为亿万富翁、环球旅行等等。她把剥好的荔枝塞进他嘴里,他则用舌头去舔她的睫毛。舔得满嘴都是甜味。

和黎静在一起,生活总会好一些吧。水哗啦啦地落在他手背上,荔枝洗了一次,他觉得不干净,又洗了一遍。他把洗好的荔枝沥干,用透明器皿盛起,往事让他有些难过,毕竟这次见面后,再相聚就不知何年何月了。谭海文正出神,黎静从客厅进来了。她笑问他为何许久没出来,他谎称要洗干净一些。“都是上了农药、打过催熟剂的。”他说。

“我还是第一次看你洗东西。”她说。

“以前你确实什么都替我做了。”他说这话时,感到愧疚。

“如果不是这样呢?”她问。

“至少不会是今天这样。”他说。

“我以为你都忘了。”她扶住厨房的墙壁,望着窗外叹了口气。逆光下的她穿着白裙子,身段比过去丰满,他想那是生过孩子的缘故。她的腰也变粗了,锁骨几乎看不见,胳膊上有了赘肉,摸起来一定油腻。然而再过几秒钟,他却发现自己有了冲动,想要占有黎静的情绪涌上心头。他想从后面搂住她,吻她的耳垂,摸她的乳房,咬她的嘴唇……他相信小豆子不在客厅的话,他会这么干,不管她愿不愿意,他都会干她。虽然他知道这样做很龌龊。

“我们不该这样。”她说。

“不该怎样?”他问。

“不该想这些,也不该说这些。”她端起盛好的荔枝,朝客厅走去。

他在厨房里愣了几秒,确定控制住情绪,才朝客厅走去。他坐在黎静搬来的椅子上,剥开外壳,塞进嘴,嚼烂果肉,吐掉核。他两手粘满果汁,亮晶晶的。黎静坐在他对面,把剥开的果肉塞进小豆子嘴里,另一只手则拿着纸巾,帮她揩掉嘴角渗出的汁水。女孩曲腿跪在沙发上,似乎很满意母亲这么做。谭海文居然觉得这女孩很像他,天知道女孩怎么继承了他俩的嗜好。

“没想到小豆子也爱吃这个。”谭海文笑说。

“开始她不喜欢,后来反而和我抢起来了……刚到夏天就吵着要买。”

“我以为是遗传呢。”谭海文发现自己又说错了话,好在黎静不过微蹙眉头。

透明器皿中的荔枝已吃去小半,谭海文看了看时间,离开车时间已经不远了。他起身向黎静告辞,去厨房洗手。想要离开除了怕误点之外,他也担心见到她的丈夫,他无法想象自己和黎静的丈夫交谈,会是怎样的情景。

谭海文从厨房出来时,黎静已经把剩下的荔枝包好,系了活结。她说今天就不送他了,怕丈夫回家没带钥匙。“真的很抱歉,让你一个人走。”她说着把包好的荔枝送到他面前。

“留给小豆子慢慢吃吧。我可以下楼再买。”他冲着沙发上愠怒的小豆子微微一笑。

“拿着吧。算我要求你。”她充满笑意的虎牙亮闪闪的。见他不肯,她又说,“小豆子一个人是吃不了这些的。”她盯着自己手中那枚刚剥了一半的荔枝。

“你也可以吃呀。”他对她说,“你以前总把钱省下来买,没见过哪个学生像你这样贪嘴的。”他其实担心她这样的家庭没多少闲钱。

她没说话,嘴唇却哆嗦起来,像是怕冷。小豆子在一旁大声喊着“妈妈”,她显然没听见。

“如果需要的话,我就拿走。”他尴尬一笑,不知她怎么了。

“需要的话?”她的嘴唇哆嗦更厉害了,指甲也嵌进那枚荔枝里。嵌得很深。

“对不起,我又说错了。”他的脑袋上冒出三个问号。

“你没错,你从来就没错。”

“嗨!我可不想你不开心。”他碰到她发凉的手背,但立时因她的话弹开了。

“你真认为我贪嘴?你真以为我天生就喜欢这个?!”女人张大嘴巴,翕动鼻翼。他盯着脚旁垃圾篓,知道错误已无法更改。好在几秒之后,女人就回过头来。

“好了,不提这些,我一直以为你是了解的。”她温和地笑了笑,把剥好的荔枝放进小豆子嘴里。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拿手背蹭眉毛上的汗,想要挡住眼睛。

“我没那么容易受伤。我,后来还是爱吃的。”

他拉了拉她的手,拎着那袋沉甸甸的荔枝向她告别。她站在门口目送她,小豆子的脑袋则从母亲两腿间钻过来,恶狠狠地瞪着他。

谭海文几乎是抱头鼠蹿,逃离这里的。眼前除了浮现女人失望的眼神,小豆子愠怒的表情之外,还有那个尚未谋面的男人。他长什么样?是英俊还是秃顶,真像她说的那样对她千依百顺?他庆幸自己并不了解全部,但他依然在街道上揣摩哪一个男人是他。这样很可笑,毕竟,她已不属于他,她和另外的人组成了家庭,他也同样。他拎着行李箱,以匪徒那样的速度拦下一辆计程车。赶到车站时,离开车还有二十多分钟,他总算松了口气。

躺在卧铺车厢内的谭海文吃着荔枝,不过一小时,荔枝就只剩下一枚了。他拿指头夹住那枚荔枝看了看,小心翼翼剥开,慢慢塞进嘴里。当嘴中甜味散尽之后,他变得忧郁起来,毕竟一小时前,他还为自己的麻痹大意而愧疚。但随着列车平稳滑行的节奏,刚才的不快便烟消云散。他不是没心肝,只是记性不大好,他会忘记这事的。他拿枕头垫住脑袋,打算舒舒服服睡一觉。毕竟明天一大早,他就能见到年轻娇美的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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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j0408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2008.08.08 12:42:00 
 疯言疯语  
  我喜欢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书放在一起看,前几天在读《古文观止》和《聊斋志异》,去图书馆借书以后,又把前面的书暂时撂下。这次先看的是《兔子,跑吧》、《新民周刊》和《蛤蟆的油》。《新民周刊》中提到克隆技术,“多利”以及克隆牛、熊猫等等。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吃不吃克隆食品。这是否涉及道德问题?
  我得承认,本人是不会吃克隆食品的。首先,我会觉得恶心,设想把克隆过的猪肉放在面前,我就会想到这是一坨寄生在另一生物身体上的肉瘤,经过科技手段,让它变成一个活生生的怪物。其次,克隆过的猪肉违反了自然规律,也是不良征兆的开始,如果科技达到克隆人的程度,你能接受某个细胞和你老婆做爱,让你孩子喊他爹(前提是,你死了,车祸或着其它原因,你的灵魂在看呢)?最后,克隆生命体一定会有负作用,搞不好又弄出“爱死病”之类的,从这点看,我是个唯心论者,很悲观很胆小。
  那么,我不光反对克隆食品,还反对克隆技术。生命的价值不一定要延续多长,而是这个过程中起到多少作用。很简单的例子,如今写作可参考的书那么多,网络那么发达,为什么大家越写越烂?无效信息太多,可选择的类别和诱惑太多,有用的知识反而难以甄别了。“多”和“长”不代表“有效”,看某科学家用纯理性的方式阐释克隆技术的意义,我觉得他该把自己当成蛋白质和炭水化合物的玩意。

  《兔子,跑吧》是厄普代克四部曲的第一部,据说他还打算写第五部(还是已经开始写或写完了?),读者们不希望兔子死。在“诺奖”宣布以前,厄普代克一度成为和多丽丝·莱辛竞争的有力对手。结果大家都知道,“兔子”没有八十多岁的“乌龟”跑得快,而去图书馆借这本书,大抵是因为他的名气。写小说的人不看这本书,会不会遗憾了?
  “兔子”让我感到失望,也可能是我对厄普代克的期望太高,以至产生心理落差。兔子从一开始就跑,离开老婆、放弃工作,什么也不干开始和偶逢的前妓女鬼混。需要申明的是,我不是道德家,这样的内容不会带给我丝毫不快,相反,我觉得他写得很讽刺很幽默,各类技巧也运用得相当熟练,看到兔子劝高壮女人脱衣时,我不住发笑,甚至想起昆德拉的《爱德华和上帝》。问题是,就这点内容是否需要写二十万字,叙述是否这样放纵就有意义。用性爱、宗教去抵御一种无聊平庸的生活,这本书的调子失去了庄重。当然,世界已经分裂成碎片,而庄重是一个整体、沉重的感觉;然而,碎片拼凑起来的感觉依然是有凝聚力的,笑过之后有深思,“兔子”可能过于符合中产阶级阅读口味,内容含量对这书来说也太少了。
  《蛤蟆的油》和《兔子,跑吧》相比较,反而更有趣一些。黑泽明没按传统回忆录那样一章一节铺开写,而是举了很多例子。例如他小时候坐在木盆里的感觉、爱哭、喜欢绘画、练习剑道等等,通过这些具体故事和生活细节,这本书就有开放性。比许多小说还开放,感觉每一个内容都有补充余地,而不至于填满。当然,这书我还只读了一部分,具体怎么样,看完才知道。

  昨天知道又一位诗人自杀了:理由大约是还不起房贷。这事件又让我想到余地之死,同样是缺钱。关于诗人自杀的确切理由或动机,不想分析太多。我这么想: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等人自杀是幸福的,他们是争取自己的“正义”和幸福。诗人或作家因还不起房贷或其它费用自杀,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多的话不说了,再说就成了裹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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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4 15:51:00 
 一条隧道和一位刚逝世的作家  

《郑伯克段于鄢》中有条隧道,既非攻城之用也不是军事防御设施。在挖那条隧道以前,他把母亲姜氏安置到城颖,并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郑庄公是深恶其母的,就像其母厌弃他一样,因为姜氏生庄公时受到惊吓,差点死掉。庄公的誓言是狠的,母亲既然那么厌恶他,从一开始就在郑武公面前挑唆“废长立幼”到助共叔段筑城谋反,还亲自打开城门让敌军进来,可见母亲是把他置于死地啊。不过这件事做完以后,庄公马上就后悔了,但君王既然立下誓言,怎么能轻易反悔呢?

颖考叔在颖当官,听说这件事以后,便通过饭桌上的对话让郑伯公更加悔悟自己不应该,颖考叔的意思是,到达“黄泉”有什么难的呢?只要掘地见泉,你和母亲不就再相见吗?

颖考叔的话说的好,不是在说怎样才算尽孝的大道理,而是给君王台阶下,于是郑庄公依他所说,掘地见母,和好如初。

这个故事的迷人之处不在于君臣那番对话,也不在于姜氏如何亲幼厌长,而是被省略挖掘过程的隧道。前面都是做铺垫,写到掘地见母那一节反而笔墨不多。庄公入隧道之中说,“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氏出来说,“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为什么母子二人有这样的感慨呢?其实就在一个“难”字。站在姜氏的角度,母亲产子差点送命,厌恶你是自然的,何况我有次子共叔段。换到庄公这边来看,既然你是我妈妈,就不该屡次戕害我,我已经忍让再三,没想到你还要企图送我去鬼门关。那么我也立下毒誓,“黄泉”无非代表身后事,对不起,有生之年,我也不见你姜氏了。

庄公不久就因这话而后悔,证明他是有孝心的,颖考叔的话不过让他坚定了决心,就算再难,我也要见我母亲。

“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庄公入地,原来隧道这么暗这么长,挖掘起来又这么艰难,那么母亲生养我也是不容易的。就算积怨再深,也要把它凿穿了。姜氏那一边呢?“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表面上看,好象在说她在埋怨,我被儿子抛弃很受苦呢,现在总算重见光明了。其实这样解是难以说明母子二人从此就和好的。姜氏的意思是,我一直只看到自己难产时为你遭罪,没想到隧道之外,是另有天地的。那么我不喜欢你,实际上是把自己关起来啊。由此可见,母子二人一个“入”,一个“出”,都开悟了。二人皆喜,才有后来的和睦。

《红楼梦》洋洋洒洒大书,说的无非“真假”二字。久经劫难之后,才知“真”的留不住,“假”的求不来。人生原来就是这样,看穿了,那么很多事就不重要了。《红楼梦》写的是从入世到出世,《郑伯克段于鄢》则写的是现实意义。其实两者都在说开悟,前者是“放下”,后者是“寻回”,是不同又相同的。

 

今天在网上看到索尔仁尼琴在八月三日之夜去世的消息。他的《癌症楼》我只翻了两页,《古拉格群岛》也只粗略看过几章。印象深刻的是,女子流刑犯干活时会因身体衰竭而亡,累到子宫都虚脱了,可见有多么残酷。

索尔仁尼琴因《古拉格群岛》一书于一九七四年被前苏联驱逐出境,一九七六年迁于美国,苏联解体后,索尔仁尼琴受到平反,并于一九九四年返回俄罗斯。

暂不提索尔仁尼琴的文章好坏,至少从翻译上看,他的书写得很枯燥。值得称赞的是,《古拉格群岛》中有一股狂热无惧的能量,“我”看到的是这些,“我”要把它写出来。每个作家都难真实描述所处年代发生的真实面貌,搞不好坐牢,挨枪子也说不定。索尔仁尼琴挖的是另一条光明正大的隧道,从有生之年重新回到祖国上看,他是幸运的,国家是更为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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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1 11:15:00 
 《第六条老街》2  

 

应该说,老岑触怒我的原因不是历史本身而是他不该借历史之言指责我的生活不严肃。不错,生活中有太多不严肃的东西,然而在遇到周翠林以前,我一直遵循这样的原则:认真做好并反思每一件事。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我换了不少工作,每次都和同事或老板闹得不欢而散,大家说我太较真、不合群,怎么看怎么不像地球人。用周翠林的话说,我是把自己封闭在一个虫蛹里,根本看不清外面的世界。

走向新生活,走向川流不息的人群,扎根到人民群众中去!周翠林的意思很简单,要想写好小说,就要体验生活,不能太苛刻地要求周围的每一个人。她的话在我看来完全是悖论,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严肃面对,还谈什么民众。周翠林笑起来,她说我最可爱的地方就在这里,我这样的男人就算不上保险也不会走丢,她相信我对她的爱是严肃的。

我和周翠林确定关系的那天晚上,她给我提了一项要求,即让我努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要再故意搅局,也不要光耍嘴皮子。做为交换条件,她答应不干涉我的小说创作。周翠林说,你爱怎么写怎么写,就算给你一点发泄空间。

正如周翠林所说,她从来不看我的小说。她说现在谁还看期刊呀,我们公司中文系毕业的都看《浪漫满屋》,里面那个RAIN笑起来真帅。我说翠林,你就不觉得俗?她白了我一眼,说,吃饭睡觉上厕所都俗,你能撂下哪一样?

周翠林的话在我听来是莫大的不幸,就像我的一位文友说的那样,老婆不看他的小说,就等于背地里笑他患上阳痿症。我没把这些话告诉周翠林,是因为我有男人的自尊,我要让她心甘情愿捧着我的手稿上炕,就算上厕所也舍不得丢下。

和老岑发生争执的那天深夜,我在电脑上继续敲《刺客新传》。对于通俗读物来说,第一主人翁要够酷够有魅力,因而盲刺客身长九尺,能旱地行舟,眼睛用一条黑色的丝绸蒙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故意耍帅。做为顶级刺客的武器,那把刀绝非我们惯常见到的形状,它不过一尺来长,弯曲如鸟喙。盲刺客行走在路上时,那把刀就藏在袖子里,不过碰到敌人,他既不拔刀也不迎面冲来。盲刺客会懒洋洋地坐在树下打盹,等敌人靠近了,拔刀要杀他时,才发现自己早已被盲刺客腰斩了。

速度和时间的控制是盲刺客的杀手锏,也就是,人们无法看清他出刀有多快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击中的,因而可以想象这样一幅画面:敌人正在拔刀并得意自己即将干掉一代宗师时,才意识到自己身首异处。可怜的人会眼睁睁看到自己肚脐眼以上整个落到地上,两条腿还木桩一样立在那里岿然不动。第一个刺杀盲刺客的人练过梅花桩,因而那双腿一直扎在那里,直到化为半截白骨才被风吹倒。

盲刺客是怎么知道敌人来了?周翠林看完第一部分,疑惑地问我是不是盲人的耳朵都特别灵敏。我说NO,是猎犬一样的嗅觉帮了他,他能闻出世界上任何一种气味,包括只有微妙差别的胭脂粉。他还踢得好球,每次踢球时都会迷倒无数女子,不过现在他没功夫干这事,盲刺客要在十分钟内把第一个被杀人的姓名用符号代替刻在一枚珠子上。关于这一点的解释是,每次都在自己身上刺字影响形体美。

故事需要悬念,因而我没具体交代盲刺客为何要在珠子上刻“文”,只说盲刺客必须杀五个人,才能找到偷金牌的仇家。仇家有六兄弟(包括仇家本人在内),惟独偷金牌的那人身上没有任何体味,盲刺客只有凑齐五个密码,才能觅得背后真凶。

周翠林说这个故事很有趣,以前我的小说太难读,因为她老想着我在传达某种意义,以至丧失了阅读快感。现在这样讲故事挺好,当抛弃一切意义,进入故事本身之后,就能痛快淋漓地享受“有趣”了。不过我深知自己的生活还没上升到有趣的境界,我只能抽空写这个故事,胡总又打电话来催我完成老街的命题作文了。

我和老岑造访的第三条街名为玄武街。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再加上老岑那套用来参考的书,事情进展起来就容易得多。玄武街的得名来自于一个传说,秦相张仪在此筑墙时,每次刚修筑好就立即坍塌了。正当张仪百思不得其解,水中突然冒出一只巨龟,冲张仪颌首三次,绕着坍塌的城墙转了三圈。张仪依巨龟爬行的痕迹再次筑城,果然固若金汤,为了纪念巨龟立下的功劳,就因此得名了。

听我说完这些,老岑说我忽略了一些细节,和历史也有出入。他说巨龟并非自己从水中冒出来,而是高丽国进贡的。张仪的血统和身份也值得怀疑,鬼谷子之所以授他纵横之术,是因为他是鬼谷子的私生子。听老岑描摹得有鼻子有眼,回家后我便翻阅资料对照,原来老岑是有心捉弄我,而他在电话中却矢口否认他说过这话。

老岑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的人,我一直想问他这样学问的人为何要做一名夹生半调子的摄影师,但始终没找到机会。他对我写的手稿极为挑剔,几乎到了锱铢必较的地步。他一行行地审阅过后,还会看第二遍、第三遍。直到读第四遍时,他才一边吸烟一边在我打印出来的铅字纸上划去大段大段的文字,再通过口述的方法,让我添上新的。倘若碰上没有把握的专有名词,他就对照版本不同的工具书修正,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他没亲自动手修改过文章,不知是摆架子还是别的原因。

小刘,你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这天从惜墨街回来时,老岑问我。我说为了糊口,为了能将来买房奶孩子。老岑说,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真的爱干这个?我反问他说,老岑,那您又为什么对历史感兴趣?怎么从来都不提笔写字?我劝老岑重新修史算了,做些民间考古的事也比成天挂着破相机有面子。老岑没搭话,过了半晌才对我说,惜墨街以前是焚纸场,《颜氏家训》中说文字是“古圣心迹”,字纸不可秽用,应该焚化。我笑称这就和黛玉葬花的道理一样,老岑很认真地对我说,记得别玷污了你笔下的字。说完这句话,老岑的拇指摁在自行车铃上不停地拨着。他始终没能拨响这枚哑炮。

 

 

《刺客新传》刚写到一半,周翠林就来找事了。这次她不愿看我新写的那段,并非我新写的故事不吸引人,而是劝我把重心挪一挪,放在真实生活上去。察言观色之后,我怀疑是她老爹在其中作梗,便冷脸说,我知道你爹怪我把你耽误了。周翠林说,别动不动就给我爸头上扣帽子,你们搞文的最擅长干这事。我说翠林,你今天吃辣椒了?刚见面鼻孔和嘴巴就喷火。周翠林站起来,说,讨论这个伤感情,没事的话,我们下楼喝酒。我说你不急着回去了?都快十点了。周翠林说,少罗嗦,快把衣服换上。

周翠林只喝了一杯啤酒就趴下了。她属于过敏性体质,胳膊和胸口都起了小疙瘩。她双手摊在桌上,脸也贴在桌上,手指头在桌面上敲得笃笃响。我伸手托住她的脖子说,不能喝就不要喝,还真以为你有海量呢。她吃吃地笑,哼起王菲的《棋子》,一边哼还一边要我拿筷子敲碗伴奏。见她越来越起劲,两手胡乱挥舞,我就从背后架住她的胳膊,要把她带走。周翠林甩手说,别管我,让我唱!见她发了疯,我只得用强,这一下周翠林失去了重心,碰翻板凳。周翠林一屁股坐到地上,哭了。

如果周围所有人都说你做的事情没意义,那么这件事就真的值得怀疑;如果所有人都说你的男朋友没能耐,那么你的男朋友就真的是个窝囊废。周翠林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是他老爹也和《刺客新传》是否该继续完成无关,而是她今天无法和我一道出席她的大学同学会。周翠林对我说,每次别人要我介绍男朋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们问你出了几本书,在网上有多少万的点击率,我只能望着他们傻笑。我说,你尽可以对他们说实话,我不怕别人笑话。周翠林捂住自己的胸口说,那你考虑过我没有,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人!我说作家不是该叫人尊重吗?我不爱听这个。周翠林挣脱我的手说,你这人最怕面对的就是现实,你的生活已经完全被那些没用的东西覆盖住了。我说,你以前不喜欢鲁迅吗?鲁迅以前也靠写作养家的。周翠林急起来:别再对我谈鲁迅,也别说什么稿费也可以挣钱,你自己都说千字一百已经算高的了,你一个月能写几万字?!

面对周翠林的狂轰乱炸,我只能保持沉默。待她哭闹够了,我才轻声问她想怎么样。见她还在那里啜泣,我便说,要不这样,我也不拖累你,分开一段时间,大家都冷静想想。我给她拦了一辆计程车,送她上去。计程车启动时,我看见她的手掌紧帖在后窗上。

周翠林离开我以后,我才意识到什么事情是真实的。晚上俯案写作时,没人给你熬芝麻糊,衣服脏了没人洗,憋了一肚子的委屈没处发泄这都是真实的。我也开始怀疑自己并非只对周催林胸前那对兔子感兴趣,倘若问题出在兔子身上,我可以勒紧裤腰带花钱到外面找许多类似的兔子。以前每次闹过矛盾她都会主动过来同我和好,我守株待兔坐在家里等,继续《刺客新传》为自己疗伤。

盲刺客先后干掉仇家的四名兄弟之后,来到边陲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镇上有许多漂亮的姑娘支起竹杆晾蚕丝,纺好的丝线制成衣服,通过马车载运到宫廷中去。虽然盲刺客看不见,但那些丝绸却如波浪般在他胸中翻涌,他能嗅到姑娘们身上的茉莉、玫瑰和牡丹花的香味,还能听见木槌将刚采撷回来的花瓣捣烂的声音。盲刺客在一座挂有羊角灯的青楼前停下来,被一股从未闻过的香味迷住了。这不是花香不是麝香也不是檀香,而是凡间没有的异香。刀在盲刺客袖子里铮铮地响,那是他心脏剧烈撞击胸腔造成的。盲刺客对自己说:拥有这股香味的主人,一定要去会会的。

老鸨把盲刺客迎进去,让他挑选姑娘。姑娘们站在银须虾帘背后,挨个出来。老鸨说,姑娘,走两步。姑娘就向前走两步。老鸨说,姑娘看相公。姑娘就盯着盲刺客看。老鸨说,姑娘让相公看看脚。姑娘就轻挽裙裾,露出三寸金莲。盲刺客见老鸨没完没了,便止住她并要来一枚金钗。盲刺客缓步上楼,将钗插在栏前看热闹的一位女子的云鬓之上。他认出这位正是异香的拥有者,这才是他要找的人。老鸨见“插凤”了,连夸盲刺客有眼光,这位姑娘是镇上的花魁,人称雪凤的。

盲刺客挥手打断老鸨的话,抛给她一锭金子将她打发走。随后,他跟随雪凤进了楼上厢房,寒暄几句之后,雪凤说给他瞧稀罕之物。在花魁的引导下,盲刺客先后摸到了赵飞燕跳舞用过的银盘,西施浣纱遗失的手帕以及陈圆圆送给吴三桂的一绺青丝。赏玩过这些,盲刺客微微一笑,说这并非他真正感兴趣的东西,他只想知道姑娘身上的香味是哪里来的,莫非天生的?雪凤笑称这事得暂时保密,如果官人真喜欢,可以把这香味储存起来。雪凤一边说一边从梳妆台上取下一只锦盒,从里面拿出一件琉璃鼻烟壶。她揭开瓶盖,手腕在壶口边缘抹了两抹,将鼻烟壶送到盲刺客手中。盲刺客深吸了一口气,早已浑身酥软,坠入温柔之乡。当天晚上,盲刺客和雪凤拥衾而眠。待他睡熟以后,雪凤悄悄解下盲刺客系在腰间的珠子并把它藏起来了。

 

 

就在我等待周翠林回心转意的同时,造访老街巷的事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青牛街是下一条需要考察的街,街上有道观,观内供奉着一头青牛,牛被封在玻璃柜里,鼻孔朝天,缺了一只耳朵。我和老岑拜过“三清”,从殿内出来时,老岑长长地叹了口气。我问他干嘛吃了苦瓜般瘪嘴巴,他说这条街马上就要翻新了。

报纸上都写了,街在市中心,太破太旧,道观也要重建。老岑说,不知这次又要弄成什么鬼样子,以前的老街剩下还不到十条了,还要拆,干脆把人赶走了了事。我笑说,老同志就是杞人忧天,社会不是在进步吗?这里确实太破,砖头瓦片都悬在空中,落下来砸到孩子身上,也不是好玩的。老岑说,你也别把我想成一根筋的人,还不是怕该丢的不丢,不该丢的全丢了。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欧洲一条老街改造,旧房子全部保留下来了,做成现代雕塑,是再创造而不是一棒子打死。老岑想了想,又说,也许我不该操这个心,蓝图大致也出来了,就怕施工的人偷工减料,指鹿为马。我说老岑,咱们相信专业,真有那事,不怕媒体不曝光。

我和老岑正说着话,手机铃声响了,摸出来一瞧,是胡总打来的。胡总在电话里对我说,你和老岑回来一趟,有重要事商量。他还故作神秘地补充了一句:是好消息,你们肯定不会失望。挂上电话,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兴奋,已经被他忽悠过一回,这次就拿金刚不坏之身去见他了。

我和老岑在办公室见到胡总时,他正在玩手中一支钢笔。胡总让了坐,说外面太热,先吹吹空调解乏再聊。片刻之后,胡总用很亲切的口吻问我们造访了几条街。我数了数,有林隐寺街、白象街、玄武街和惜墨街,再加上今天去的青牛街,一共五条。胡总听了笑称我们的成果不错,我的文章好,老岑的照片拍得也棒。今天我做东,胡总说,晚上请你们吃火锅!老岑说,胡老板,你不是有事要说吗。胡总活动着肉墩墩的下巴说,吃了晚饭再聊,现在不谈工作的事。老岑说,胡老板知道我脾气,心里憋着事,筷子都拿不稳当。胡总听了咳嗽了两声,说,既然这样,我就直话直说,你们下一条要去的街是凤求凰街,就是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当垆卖酒的地方。老岑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没听说过有这街。胡总说,这不正在修吗?开发商还请我考察过现场的,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雕像,酒肆牌楼,一样也不缺。老岑笑说,胡老板到底想干什么。胡总说,您老聪明人,我想把这条街加到书里去,开发商同意多出资金协助宣传。见老岑沉着脸,胡总又说,稿费的事不用担心,我会再加,版税也提高两个百分点。老岑说,听起来好象不错,随便就可以扯上一段历史。胡总眯眼说,文商结合嘛,有商路才有销路,《哈利波特》为什么卖得这么好?说巫术吸引人那是狗屁,没财力堆成金字塔,再好的东西也闷成臭鱼干。老岑说,胡老板总是对的,不过这事我干不了,我怕钱上粘了腥,压在枕头下面被老鼠啃了,还拉泡屎在脸上难受。胡总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回,笑说,老岑永远都是好样的,要是回到满清,我会给您立贞洁牌坊。老岑也随着他的话笑起来,胡老板的话很对,就怕牌坊前的两个石狮子也不干净,还是省了吧。胡总对背着相机正打算出门的老岑说,您老走好,记得回乡带上锄头。小刘,你别慌着离开,我有话和你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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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0 22:36:00 
 《第六条老街》  
前两稿写得很不满意,干脆推倒重来,今天写得激情澎湃,贴几段出来激励自己。感觉这次很放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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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老街

 

刘小冀

 

 

倘若要用一个形容词来说明我对老岑的第一印象,我会想到:猥琐。倘若要找样东西代表他目前的生活境遇,我的眼睛会定格在他那架相机的烂皮套上。事实上,老岑没我想得那么糟糕,但先入为主的概念让我无法接受这一事实,我的意思是,我被胡总忽悠了。

在我和老岑见面以前,胡总找我编纂一本关于老街巷的书。这座城市文化积淀深厚,早在明代,就有三十六街、七十二巷之说。他摊开地图,给我看以祠堂庙宇命名的文圣、文乐二街,又把手指向纪念衙署兵营的总府街、军平街、提督街;祈福风物类的街道上则画了小红圈,一闪一闪把我的眼睛都转花了。

胡总是书商,最近他和某出版社合作出系列书,老街巷是第一本,他见过我在龙城晚报上发的文章,就按图索骥要来我的电话号码,约我见面。当然,他不会让我单独做这件事,而是找人配合拍照。我暗示他说男女搭配、工作不累。他拿手紧了紧着我的肩膀说,放心,我找的人比美女还美女。说完这句话,他仰天大笑了几声,见到老岑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着他道了。

胡总介绍我和老岑认识以后,老岑和我握了手,倘若你被蟹螯夹过,就知道他有多么用力。我很想告诉他,自己刚才去厕所方便时忘了洗手,但我暗笑着忍住了。背地使绊子是我的一惯作风,它的好处在于既解恨又不会被人发现。

听我说完和老岑握手这件事,周翠林啪地一声把那本玄幻小说扔到一旁,笑得直打滚。她说真有你的,对待老同志一点也不严肃。我说生活本来就是不严肃的,和电脑所不同的是,生活中允许存在病毒,卡巴斯基和瑞星杀毒无法遏止其一,人体本身就携带多种细菌。周翠林说懂得说笑是我的唯一优点,除此以外,她不相信我会写出什么世界名著。她一边说一边把刚才抛到枕头上的小说递给我,在手上掂了掂,还真有些沉甸甸的。洋洋洒洒几百万字你写得出来吗?人家还是在电脑上边写边出,光敲字就是建长城的宏伟工程。

我没和周翠林争论,和她说她也不明白,还会被误认为妒忌。我爱的是她有弹性的乳房,又白又长的双腿,当然对她说的时候又是另一回事,这是久经沙场并屡战屡败而得出的结论。我把书搁到一旁,心急如焚地扑向周翠林,说既然又有新工作了就该好好庆祝一下。她用手挡开,我再扑她再挡开。我说,翠林,你是习武出身的?周翠林说,正经点,先把我爸那一关过了再来。我说没问题,从明天开始,我就满身油腻地干活。

和老岑在林隐寺街见面的那天,我是步行过去的。长年累月的脑力劳动让身体吃不消,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到达目的地以后,我从包里掏出资料温习,冷不防被后面的人撞了腰,回脸一看,老岑鹳鸟一样从自行车上飞下来,冲我一个劲地笑。我揉着腰杆说,老同志,你差点撞死我。老岑立好自行车,说,小伙子结实,没那么容易散架的。我很想告诉他小伙子也是人的道理,老岑却已经从皮套里取出相机,说该工作了。我想也是,没必要为小事和他纠缠。

林隐寺街是不久前新翻修的。青石板的路笔直伸向前方,让人想起一把铜剑。我和老岑走走停停,他不时拿相机拍照,在咔嚓咔嚓声中,两旁的银杏树和卖香烛的老太太,都被收入那件黑乎乎的玩意里了。逛了大约半小时,老岑把相机塞入皮匣,说,我们到寺里坐坐,里面的禅茶挺不错的。我说心里还没把握,想再走走。老岑说,年轻人要懂得放松,我先进去了,你可别后悔。说完这句话,他把头发向后拊了拊,扣好衬衣纽扣,朝林隐寺后门走去。

晚上整理白天收集到的资料时,周翠林给我冲了碗芝麻糊,说吃这个补脑。她问我白天和老岑相处得怎样,我说碰上狐妖了。周翠林问,这话怎么讲,怎么听起来不对劲?我说,老岑进庙子不花钱,对看门老太太说他是主持请来的。周翠林笑说,老爷子还蛮有趣的,和你一样。我说有意思个屁!别拿他和我比,我在里面拉驴子遛马的八个手都忙不过来,他倒是乐得在放生池旁喝茶扇扇子。就算不和他计较这事,可恨他把相机也甩给我,说把正殿拍拍、侧殿拍拍,僧房也别忘了。我是安德海还是李莲英?皇帝使唤太监似的。周翠林听了笑得合不拢嘴,她把我吃完芝麻糊的碗拿去洗了,整好衣服对我说,我先走了,明晚再来看你。我把她送到楼梯口,没等她回头就把门关上了。她多看我一眼,我就会觉得自己窝囊。让我不爽的是我一直没把她弄上床,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周翠林不够爱我。

 

 

周德刚找我喝酒的那天,我的新小说刚起了个头。周翠林在楼下唤我:下来吧!我爸请你吃冷啖杯。我换了身干净衣服腾腾地跑到楼下之后,周翠林却说她要先走一步。吃冷啖杯是男人的事,为了安全起见,女人应该乖乖回去睡觉。

世界上有三种人是我最怕的,第一是流氓,第二是生意人,第三个就是周德刚这样的。倘若把这三类人从强到弱排序的话,周德刚应该放第一位,因为他兼有生意人和周翠林老爹的双重身份。在我第一次和周德刚见面的时候,他就给我算了笔帐,他把女儿养大不容易,不知花了多少心思和钱才把她培养成今天这样。我私下也算了笔帐,倘若周翠林按最低限度每天花三十块钱的话,二十四年来她总共花去周德刚二十六万二千八百块,至少不会低于这个数字,买房首付的数字。后来他得知我写小说,便说自己也爱看,但不能靠小说吃饭,我得寻找更加真实的生活。

周德刚找我喝酒的这天,我们又聊起了小说。他最爱看金庸写的《鹿鼎记》,我就和他胡吹神侃了一阵子。干了两杯之后,他问我在写什么小说。我说在写一篇关于刺客的,题目暂拟为《刺客新传》。他问里面讲的什么内容,我说写一个盲刺客四处寻找自己的仇家,仇家住在一条老街上,他把刺客“天下第一”的金牌偷了,导致盲刺客不知道自己的身份。需要解释的是,盲刺客有健忘症,只能记住十分钟以前发生的事情(这个特征是我从电影《记忆碎片》中获得的灵感,盲刺客的金牌背面刻有他的英勇事迹)。不知道自己是谁,对刺客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因而在金牌失窃后的第九分九秒时,他把仇家的名字用刀刻在胸口。另外,这把刀不是凡间之物,而是就从天而降的陨石上取材炼制而成的,乌黑发亮。这把刀能弹开所有飞向他的兵器,包括梅花飞标,其道理和磁铁一样。

周德刚打断我的话,他说没必要说得这么具体,其实他想和我聊的是《鹿鼎记》中的韦小宝。韦小宝可谓在武功、学问和品德上都不值一提的人,却比周围人的幸福得多。周德刚的意思是韦小宝知道做哪些事要用全力,哪些事该用障眼法。说完这些,他精神抖擞地和我碰了一杯,又夹了两片牛肉扔到嘴里大嚼特嚼。这天晚上,我醉得一败涂地,按常理,周德刚的酒量不如我,但真实情况是我在他面前丢盔卸甲了。

我没把那天晚上的事告诉周翠林,不是因为我败在她爹的杯盏之下,打败我的是一种未知且可怕的力量。另一方面,老岑在胡总面前告了我一状,这是醉酒后第三天的事情。

老岑说我关于林隐寺街的故事并不可信。前半部分倒还将就,关于周边环境和地质风貌依葫芦画瓢也没问题,纠结不清的地方是玄奘法师在林隐寺受戒的那一段,他说要把这段文字删去,还说年轻人都爱贪大求多。我反驳老岑说,前段时间韩国代表团还到林隐寺参观了,都说无相禅师就在这里坐化的,他也拜过玄奘金身。老岑冷笑说,他们是一个年代的?要杜撰也得聪明点,人云亦云的事最不可信。我很想投桃报李地把老岑在林隐寺甩手翘脚的事也说出来,无奈胡总在当中打圆场。胡总以领袖般的姿态隔在我们中间说,都别争了,先把东西写了,照片拍了,先整体后局部,这是无产阶级做人做事的方法。老岑哼了一声,没再说话,我则看着粘在窗户玻璃上的苍蝇生闷气。

我和老岑造访的第二条街是白象街,和第一条相比,这条街实在没什么好写的。其一,它的年代不算久远,其二,这条街上只有居民楼和小发廊。发廊还安了彩色玻璃,里面坐着浓妆艳抹的女郎,如果晚上来,或许还能找到些许灵感。

眼看在白象街忙了半天也没找到头绪,我不免有些心灰意冷,老岑看起来也无精打采,蹲在树荫下拿石头凿土疙瘩。这是干啥?挖蚯蚓还是找尸体?和他在一起真让人烦透了,出了一身臭汗还要面对一张快要入土的脸。正想着,老岑心有灵犀地望着我笑,并故作神秘地冲我招了招手。我走过去问他要干嘛,他幸灾乐祸地说,小同志,找到感觉没有?我说老同志,正在找。他把石头扔下,掸手起来说,别找了,我带你逛书店。我说不用,老岑挤眼笑着说,你不会还在记仇吧。我故作纳闷地说,记什么仇?老岑说,那你跟我来。

白象街的小书店非常清净,除了时尚杂志以外,里面还卖地理、历史、人文和小说方面的书。我在架子上翻看杂志,老岑则在我脖根后不停地吹气,我往旁闪了一步,问他在找什么。老岑点头说,我看这上面有你的文章吧。

和老岑聊到小说,我又觉得我们之间还是有些共同语言的。我告诉他自己想写纯文艺类型的,但写出来的却和通俗读物乃至故事会差不多。我想这是能力问题,老岑却笑称不是,把榕树苗埋在花盆里种,长出来的不是侏儒就是怪胎。我说自己以前看过丹纳的一本名叫《艺术哲学》的书,里面的分析法说艺术品的产生脱离不了种族、时代和环境这三方面。换句话讲,论证法也可以用来开脱我的小说很糟糕不是我智商的问题。老岑眯眼说,小同志,你很多心眼嘛。我说老岑,我们别同志来同志去了,人家会以为我们那个。我和老岑都笑了。

在书店呆了四十多分钟,老岑建议回家休息。他说年纪大了,身体受不了,怕中暑了累我用三轮车把他拖回去。我问他白象街的文章怎么办,他说晚上再聊。说完这句话,他就把上面载有我文章的那本杂志买了,即便我一再说自己可以借他样刊,他还是乐于掏钱。

晚上九点半,我和周翠林并排躺在出租屋看书,而我正在解她胸衣纽扣时,手机铃声惊得我弹了起来。就在周翠林埋怨地让我看她掌心上那颗纽扣时,老岑在电话另一边说他十分钟以后就到楼下了。听我在电话里支吾其言,老岑问是不是不方便。周翠林一把抢过我的手机,笑着说,您来吧,方便得很!我隐约听见老岑泄气地说,算了,你们聊,我还是改天再来。

挂上电话,我和周翠林兴奋地仰面朝天乱蹬腿。我说,你比我有办法,一下就把老头唬住了。接下来,我便以帮她缝纽扣之名培养爱的氛围,不过让我气恼的是,刚刚进入状态,手机铃声又响起来了。

 

 

老岑执意要见我的理由有三个,其中有两件事是我感兴趣的。其一是他把我的小说看完了,想和我聊聊。其二是他要和我讨论关于白象街的文章该怎么写。提到第三件事的时候,老岑涨红了脸,半天才把一套三卷本的书送到我手中。是关于老街的,有空翻翻,或许对你有点用。说完这句话,老岑就殷勤地向周翠林告辞。我说老岑,还没开始讨论呢。已经走出门外的老岑说,咱俩明天再聊!

老岑送给我的这套书是一九八三年的版本,上面除了介绍这座城市的老街巷以外,还有黑白木刻画。我很容易就翻到关于白象街那一段,在文革时期,它叫古船街,七十年代中期,那里出土了古船棺。人们开始以为那是鬼子留下的炸弹,因为又硬又长的船棺最长达17.6米,直径也有1.6米左右。上面的文字介绍表明,船棺系整块楠木瓠凿而成,上面有盗孔,一只手刚好能伸进去。至于说盗贼为何没把楠木掀开直接偷盗,文字中有这样的推测:楠木太重,非人力所为。随船棺出土的还有漆器、陶器和青铜器,从上面的纹饰可以看出,早在公元前300年左右,西域就有和中原文化交汇的地方,这在当时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发现。

把这段文字反复看了两遍,我又翻到扉页去看编委名字。如我所料,上面有“岑志发”这三个字,合上书,周翠林吐出舌头对我说,哇噻,你碰到高人了。

再次见到老岑,我故意没提那套书,而是追问他我的小说怎么样。老岑用手指弹着额头说,让我想想,路是正的,文字还需打磨。我告诉老岑,自己再也不会写这类小说了,至少暂时不会。我的注意力目前放在《刺客新传》上,我要让周翠林看看,畅销书我也是能写的。我向老岑介绍那位盲刺客时,他的头发一直耷在脑门上,好象在说,看,我提不起精神。他心不在焉地陪我聊着,好象因无法和我交心而懊恼。我说老岑,文稿给你带来了,您给批阅批阅。他接过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说,好小子,差点被你骗了。我说老同志,我哪里又骗您了?我这样的老实人,说话舌头都是直的,从来不会拐弯。老岑笑骂说,给你点颜色就开染坊了,给我说说,你对街巷的历史是怎么理解的。

在历史方面,我始终不太自信。一部分原因是我认为现代社会需要掌握的信息和资源都够我学习的,另一方面,小说乃稗官野史,虚构才是最重要的。听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岑便说这正是我小说的问题所在,不能承载历史和人文精神的小说,等于无效废纸。虽然我不愿被老岑洗脑,但还是听他说了下去。老岑认为历史就是散掉的珠玉,只有用线串起来,才能体现他真正的价值。他还谈到“根”和“文脉”之类的大道理,一个不能严肃对待历史的人,也不可能严肃对待自己的生活。我说老岑,其它的话我都赞成,惟独这一点我不能苟同。时代变了,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就拿围棋来说,韩国选手为什么近年来能屡战屡胜,那是因为他们抛开传统棋谱,用“暴力围棋”进攻。棋手李世石用的是沉重见血的大刀,不再是轻盈好看的花剑,王者之道在霸气,赢才是最重要的。话说回来,历史被洗了那么多次牌,就算《史记》都不能保证每一篇都是真实记录,何况别的。小说的功能是什么?是站在一定高度反映时代精神面貌!

一席话说完,老岑既没红脸也没冲我急。他倒是很冷静地问我,怎样才能站到一定高度?没有比较就没有高度。见我没吭声,他又用怜悯地口吻对我说,小刘,你不会受过刺激吧。我们没再就此话题讨论下去,这样的话题不是两个人碰碰头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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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j0408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2008.07.28 18:02:00 
 一喜一忧  
  今日收到我喜欢某刊三审通过消息,同时也接到某喜欢刊物退稿信。我不完全赞成那位编辑说的问题,但对方看得也确实认真,不过我持保留意见,没说到点子上。还是要感谢人家,毕竟看完将近四万字就不容易。
  下午把《乱世安娜》看了,感觉远不及导演另一部电影《露西亚的情人》。《乱世安娜》还是梦境和现实掺揉各半的风格,或者说,是模糊两者界线的类型。女主角安娜是画家,通过催眠述经历不同年代的事情,前世的故事。影片划分章节,从10、9、8、7……倒推到0,和催眠术刚好相反,从梦境走向并面对现实。很可惜,中间表述得过于单调了,以至下半部我几乎跳着看。
    《露西亚的情人》一个重要象征是沙洞,从上面落下去,故事重新开始。《乱世安娜》的重要象征是洞穴,洞穴每一个门后就是一个前世故事。不得不说,《乱世安娜》和前者雷同处太多,也没深入表达,所谓男权“男人都是强奸犯”和“女人都是妓女”太直露又不不够尖锐,鹰和白鸟的意象也大伤胃口,结尾搞个“刺杀重要人士”那一节简直怀疑导演是江郎才尽。
    据说《乱世安娜》是纪念导演过世妹妹的,不知真假,不过这部电影说明一个问题: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再比如我觉得自己在小说上的潜力远大于绘画,或者实质上,我适合当考古学家或动植物学家?说不定做生意也很棒。上帝很会愚弄人,如果他在笑人类思考,应该拔光他的胡子,粘在肥猪屁股上。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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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j0408 阅读全文 |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2008.07.27 20:46:00 
 王棵《幸福打在头上》访谈  

我没有把军人写成人们所需要的样子

王棵

                            刊于《江南》(长篇版)2008年第4期

 

《幸福打在头上》,《江南》(长篇版)2008年第4期转载。新浪读书频道连载网址:

http://book.sina.com.cn/nzt/novel/lit/xfdztsh/index.shtml

 

刘小冀:我看过你在杂志上发表的多数中短篇。最近一两年,你的创作势头不错。我看洪治纲编的一本年选,在序言里说你“以强劲的势头”闯入文坛,说得很恰当。我觉得你的小说常能抵及人类精神世界微妙而浑沌的精神困境,可贵的是,你总能把那些浑沌的东西条分缕析地呈现到读者面前。这部长篇也是这样的吗?

王棵:可以这样说吧,《幸福打在头上》写了一个特定环境中的有特殊身份的人在特定年龄段的一种或一些精神困境。

刘小冀:这是一部书写当代军旅生活的作品?

王棵:可以这么说。我认为它还是很贴近现当下军人的真实内心世界,尽管小说的时间主要定格在2000年,而2000年已过去了8年,地方和部队都发生了许多具体而微的变化,比如户籍制度的修改,再比如2000年一个正营职干部的工资也就1000来块,今年已经3000多了,翻了三番——但是,置身军营的人们的所思所想并没有翻三番。

刘小冀:作家的创作实践,健康的步骤是:先写中短篇,再长篇。你是遵循这个步骤来的,中短篇写得顺手了,长篇就开始了。

王棵:我很认同这样一个步骤。如果对写作足够虔诚的话,应该照这个步骤来。有些文学爱好者(以网络上最明显)一上来就是写长篇的,他们中的部分人也许在某方面是天才,出手不凡,但你很容易看出他的语言、结构、叙述技巧上有一定的盲目性。写作是技术和才华并举的事,我认为技术和才华的比重各占百分之50。写作技术的完善是需要一小步一小步地训练出来的。但实话说,我的写作其实并没有完全按这个步骤来。《幸福打在头上》的初稿是2004年就完成的,今年认真修改了一遍,再出版的。我写作写得算比较晚,加上军人的日常生活不像地方老百姓那样自主,我最初的写作锻炼都是要在排除万难的情况下才能达成,可以想见,就算我是2000年开始写小说,但2004年的时候,我的创